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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数据及信息安全与数据备份恢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8-31   作者:    点击:

为了确保系统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计算机系统失效或数据丢失时,能依靠备份尽快地恢复系统和数据,保护关键应用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不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对计算机数据及存储数据的载体必须进行安全、妥善的管理。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单位应该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二、对于特别敏感数据的存储可采用特殊的保护软件加密存储,采用独立计算机存取而非联网的方式,该计算机要用加锁等方法实施保护。部门及个人在使用电子邮件发送信息时﹐应防止泄漏部门机密数据。同时禁止在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文件。

三、当存储过重要数据的介质(如光盘、软盘、磁带等)报废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物理性销毁。

四、校园网络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增量备份每日做,系统备份每周做一次。

五、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同时做到:

(1)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2)数据备份的介质要求有规范、清晰的标签标识。备份数据应定期测试,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

(3)重要的数据载体应异地存放。

六、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指定专人进行备份操作及存放这些载体﹐并指定工作替代人以确保备份工作不中断。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七、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对备份数据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1)全盘恢复一般应用在服务器发生意外灾难导致数据丢失、系统崩溃或是有计划的系统升级、系统重组等;

(2)个别文件数据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八、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保存备份数据能否正常使用,需刻录光盘的数据应经过检验确保数据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后,方可刻录光盘。

九、本制度由福州大学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通过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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