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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31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各系(中心)、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云南省、江苏省、福建厦门等多个地区相继发生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压力持续加大,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州大学关于再次强调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院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精准摸排。

要提高政治站位负起责任,各系主任要将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教师;研究室导师须对所带留校学生负责,要将学院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在全院进一步认真摸排未经请假审批擅自外出的师生,并及时上报学院。

二、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对假期留校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要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和学工办共同负责、双管齐下,形成合力加强管理。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留校科研学生的每日考勤管理,白天由导师负责学生在实验室的签到考勤;同时做好留校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离开福州市需报导师本人签字同意并履行完请假手续。学工办须认真落实留校学生晚点名工作,不留空白点。如发现学生健康报告、考勤代签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学生本人须对自身负责,导师须严格执行学校的疫情防控规定,严格审批学生外出申请,严禁批准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如因导师管理不到位出现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等违规情况,将取消下一年度该导师所带学生假期留校资格。

三、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主动申请报备。

1.全体师生要进一步认清疫情发展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松劲心理,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控要求,应密切关注国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主动配合做好各级各部门防控报备工作。

2.如果到过国内发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尤其是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疫情排查、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四、进一步从严管控,持续健康监测。

1.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管控。各单位要从严把控出省人员审批,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省”的防控要求,不跨省参加旅游、研学、交流等活动;出省计划已审批但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跨省外出计划,并及时将行程计划变更情况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备;未审批的除人道主义事由外,不再审批跨省出行计划;目前已在省外的,建议提前结束行程,返榕居家。

2.全体师生要严格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应认真、如实、及时填写“健康报告”系统信息,防止错报、漏报,杜绝瞒报。

3.全体师生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对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入闽教职工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即对高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医学观察(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减少外出及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4.近期省外返榕教职工,建议进行核酸检测;从疫情发生所在地城市返榕教职工,除核酸检测外,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或医学观察。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及时进行疫苗接种。

1.各单位要时刻提醒教职工、学生,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少外出、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2.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3.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工作,通知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师生员工,及时到属地接种点完成接种工作,8月底前实现应种尽种,新学期开学前原则上无禁忌的全部接种完成,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六、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力度

学院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务必将以上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每一个师生员工,共同配合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建设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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