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5〕47 号),请各学院(单位)重视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推荐上报候选人。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表彰人数

本届福建青年科技奖表彰全省名额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参评。

请各学院(单位)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

三、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要认真细致,确保核对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并于在2015年5月8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发至rscwhs@fzu.edu.cn。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才、绩评语、推荐理由。

2.《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4份(附件1)。其中“工作单位意见”需经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意见。

3.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介1份(500字以内)。参考附件2中模板样式。

4.《福州大学“2015福建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3)。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4月8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5〕47 号)(附件1、2)

2.《福州大学“2015福建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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