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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3-27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的通知
校工〔2008〕9号

各学院工会:

为了夯实本科教学,做好评估整改,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帮助我校青

年教师站稳讲台,激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为我校建设区域特色创业型大学助力,决定在本学期开展福

州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

1、参赛教师应为我校本科教学主要课程(课时至少达30学时以上)的主讲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在历届“最佳一节课”竞赛中已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一般不再参赛。

二、竞赛形式:

1、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院范围内开展选拔赛,在此基础上每个学院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

校的决赛。未经本院选拔者,不获得决赛资格。

2、决赛:采取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学生网上评分与“模拟课堂”现场评分三者相结合的办法,成绩分别以

30%、10%、60%的权重计入决赛成绩。随机听课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下者不得进入最后“模拟课堂”环节。

三、竞赛时间:

1、初赛:各学院初赛在本学期自行完成。各学院参加学校决赛教师推荐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7日。

2、 决赛:8月25日-10月31日为评委随机听课测评时间,“模拟课堂”环节初定于11月份上旬(具体时间见决赛

通知)。

四、竞赛要求:

1、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要求采用启发式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师生互

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教学手段不限。

2、平时上课效果良好,课堂教学组织合理,逻辑严谨,重点、难点突出。

3、“模拟课堂”要求参赛教师每人上交1份参赛教案(二节课内容即可)。由评委组长现场指定其中一个章节内

容(10-15分钟)授课。评委根据参赛教案、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表现和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共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人;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人;优秀奖若

干名,奖金200元/人。同时发给获奖证书。

2、“最佳一节课”竞赛成绩,可作为校教学优秀奖评分依据。

3、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评选标准:(1)学院党政工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赛有下发文件,有

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信息;(2)广泛动员组织全院青年教师踊跃参加,本单位青年教师参赛比例应达70%以上;

(3)所推选参加决赛的选手在竞赛中表现突出。

附:第十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报名表可登录校工会网页下载。

教务处

工 会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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