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黄土城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13    浏览次数:

关于给予黄土城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黄土城,男,1986年12月出生,福建省南安市人。现为06级校基础综合班学生,学号:110600713。该生于2008年9月期间擅自离校,夜不归宿。

鉴于该生所犯的错误,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福州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条:(七)不得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违反上述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黄土城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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