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虚假信息诈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5-04    浏览次数:

各单位、班级: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虚假信息诈骗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加强对学生进行防骗教育,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范虚假信息意识和鉴别力,预防和减少各类诈骗案件的再次发生。

数计学院学生工作办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关于开展防范虚假信息诈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接省公安厅通报,近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在校学生及家长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在通信、银联、互联网等科技发展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及通信技术大肆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据省公安厅统计,仅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省在校学生及家长被诈骗受害人总数就达20余名,约占全省同期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受害人总数的10% ,给受害学生、家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了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防骗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种诈骗案件的发生,决定在全省学校范围内开展防范虚假信息诈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针对在校学生及家长的诈骗主要方式

1、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在校生个人、家庭信息后,利用学生家长对孩子的亲情牵挂,冒充医院医生向大批学生家长传递“孩子出车祸、生病住院急需手术费”等虚假信息,诈骗救助汇款。2008年2月27日至3月12日,泉州市某大学和晋江某中学70余名学生家长,以及厦门市某中学6名学生家长连续接到“小孩出车祸、正在医院抢救,急需用钱”的电话,要求家长向指定银行帐户汇钱。我省家长接到虚假信息诈骗后,多数家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均未上当受骗。但是,经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后发现,部分省外学生家长因“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抢救”虚假信息被骗汇款达13万余元。

2、利用临毕业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盲目求职求聘之机,虚构公司企业招聘信息,后以缴纳服装费、体验费、培训费等借口诈骗钱财。2008年2月27日,福州某大学1名学生手机收到短信称“福州某外贸公司因业务发展招收销售经理”的信息后,到五四路外贸中心酒店面试,未见到联系人,却被一名自称为“李总”的男子告知其面试通过,后多次以服装费、押金、体检费、培训费等借口,共被骗现金24000元。

3、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发布虚假商品销售信息,引诱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购物诈骗,给受害学生、家长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2008年3月7日,福州某学院1名学生通过网络与一个网名“求购天使”的人在阿里旺旺网上商城联系交易游戏帐号后,对方借口直接转帐前需在其提供的工行网站输入帐号及密码进行验证,该学生信以为真,被套取帐号及密码,损失卡内资金1700元。2008年1月9日,福州马尾某学校1名学生报案,称其手机于日前收到一条“销售手提电脑、二手车、海关扣押廉价商品”的广告信息,根据短信提示电话号码联系对方交易一台海尔笔记本电脑,却被对方以“款到即发货”名义骗走邮汇货款1600元人民币。

二、加强教育,提高反骗防骗意识

近年来,我省各类学校普遍进行了预防诈骗教育,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防骗意识不断增强。 2007年2月1日起,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猎狐行动”,有效减少各种诈骗案件的发生。但是,面对诈骗团伙的不同新骗术,各地各校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各单位和各校接此通知后,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的专题教育,并通过学生提醒家长谨防上当受骗,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避免受到侵害,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学生并通过学生转告家长一旦接到类似“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抢救”的陌生电话,不要惊慌,要冷静识别,先设法与学生或学校取得联系,一时无法联系上的,应从来电号码、银行帐户等方面设法求证来电方的真实身份。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老师的手机号码应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一旦遇有发生诈骗行为时便于家长联系证实。

2、学生上网时不要轻易泄漏自己及亲朋好友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家庭情况等信息。

3、学生在求职求聘之时,应详细验证招聘单位的资质,尤其是要注意防范以各种名目索要的缴费,发现诈骗犯罪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4、学生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资质好的网络商铺实施交易,必要时向工商部门咨询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并坚持货到付款或使用“支付保”交易保障平台等方式交易。

5、省公安厅已经在互联网上开辟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题网,网址为http://www.fjgat.gov.cn,请广大学生、家长浏览学习,提高识别诈骗、反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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