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院科研奖励申报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

各系、各团队、各项目负责人: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2012年的科技奖励开始申报,奖励条例沿用11年。 1、请满足学院奖励条件的团队、项目组及个人准时准确的申报。 2、申报截止时间:1013年1月10日17时。 3、申办材料请个系、团队汇总后电子版发到qinh@fzu.edu.cn。 4、申报格式需到校科技处下载区下载相关的表格,文章的需复印件。 请各系各团队通知到相关老师。

 

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 科研工作绩效奖励条例(试行)

 

为了进一步调动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的科研项目并多出高水平的成果,活跃学院的科研气氛,推动学院的学科建设,经院学术委员会和院务会议认真讨论通过,学院决定试行如下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一、立项奖励

该项奖励只针对项目主持单位署名为本学院(或其前身)并且课题负责人为本学院教职工(2012年立项)。

 

  1. 纵向课题
    • 国家级项目

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和面上(包括青年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计委重大攻关项目等)。

凡课题已获准立项并且项目经费已进入学校帐户的科研项目,设立课题立项奖励金(2012年立项)。

二、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天元基金)省部级重点课题(国家部委重点项目、省科技厅重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

 

2、省级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

 

  1. 横向课题

对横向课题,具体配套奖励办法如下:

一、项目成果奖励

该项奖励只针对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学院(或其前身)并且第一完成人为本学院教职工的项目成果。奖励以课题组为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奖金。

  • 获国家级成果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 获省部级成果奖励:

(1)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

(2)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

(3)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

  1. 专利奖励

      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其他专利一次性奖励。(专利人应是本院教职工,申请专利工作单位应是本院。2012年校奖励为准。)

  1. 论文奖励

1、在SCI收录的1区刊物上发表的被SCI收录的论文(学校科技处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论文2010为准。需注明在该汇编中的排序号。)

2、被SCI收录的其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校科技处论著目录汇编2010为准。需注明在该汇编中的排序号。)

3、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数学年刊》,《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自动化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论文不在该条款奖励范围。

范例:某某文章是上述奖励范围,当年获得期刊奖励。两年后被SCI收录了,学院对其奖励(奖励SCI的奖金减去期刊奖励的奖金)才是最终的奖励金。也就是同一篇文章不重复奖励。

4、论文第一作者应是本院的教职工且单位署名为本学院;

5、同一篇论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四、学术专著奖励

  • 学术专著限于数学类和计算机类,不包含教材;
  • 学术专著奖励按照出版社级别进行认定:

国家级出版社;

省级出版社、大学出版;

3、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专著和出版社级别的认定工作。

五、其他

  1. 本规定奖励对象限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职工。
  2. 如果出现本条例未涉及到的问题,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研究讨论决定。
  3.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院学术委员会。

 

                                                                           科研办

                                                                     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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