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申报2013年度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申报工作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受理,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择优推荐项目予以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并打印《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申请书》(点击附件1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或有关单位)审查并在申请书中“九、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栏签署意见、盖章,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校科技处。
 2、今年继续执行各单位限额推荐申报(各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点击附件2查询),以学院(或有关单位)为统一推荐申报单位(除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外,所有科研机构均归口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启动基金最高推荐申报数参照近三年各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数占全校总申报数的比例;育苗基金最高推荐申报数参照近三年各单位获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数占全校总资助数的比例。
 3、各学院(或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择优限额推荐。各单位在提交《申请书》时还应提交经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点击附件3下载)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的电子版(请用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启动基金
 1、重点支持我校各有关学科中瞄准国家、省“十二五”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或优先资助领域,以及国家、省相关申报指南开展的基础性研究或应用研究的前期探索课题;所申报的课题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2、所申报的课题必须是1—2年内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预研工作。必须在申请书简表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摘要”栏中具体说明将于何年申报上述的何类项目。
  3、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职从事科技研究工作,重点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正高职称的教师不能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鼓励并优先支持青年教师要与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形成良好的协作团队。
     4、已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教师不能作为申请者申报。
     5、申请者累计获资助不超过二次。
    (二)科技育苗基金
     1、该类基金为促进我校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加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所设立的专项基金。
     2、所申报的课题必须是1—2年内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预研工作。必须在申请书简表“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摘要”栏中具体说明将于何年,申报上述的何类项目。
     3、申请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职从事科技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鼓励并优先支持青年教师要与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形成良好的协作团队。
     4、已有在研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教师不能申报。
     5、申请者只能获资助一次。
三、平均资助强度
科技启动基金3.5万元/项;科技育苗基金2.0万元/项。
    四、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5月5日电子版发到qinh@f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年的月份为6月,终止年的月份为8月。
  
                                  院科研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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