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4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省教育厅A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产学研专项;我校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设立B类科研项目。

2、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项的平均资助强度:5万/项;一般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1—2万/项;每个项目我校以1:0.5配套支持。

 

3、项目执行期2-3年,即:2014年10月—XXXX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2、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项的申报人原则上为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不超过45周岁;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不超过40周岁;

3、申报重点项目应以我校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产学研专项应以我校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一般项目优先支持以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教育科研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申报方式:

从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立项通过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上报,各学院账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附件1限额分配数择优遴选推荐。各学院(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按照限额申报数统一登陆系统申报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各学院(有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经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产学研专项须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宜:

 1、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6月4日前交院科研办。逾期概不受理。

 

科研办                                 2014年5月19日

 

附件1:

我校2014年教育厅A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限额申报各学院分配数(参照各学院教师的规模和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数量)。

  • A类重点项目(我校限额申报2项):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项

(二)A类产学研专项(我校限额申报2项):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3项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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