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部门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现对我校承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发改委和其他政府部门下达的我校科研项目2014年到期的项目(方案附后),进行清理。请各学院(承担单位)督促各课题组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做好结题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承担的福建省科技厅项目,请按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入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项目结题申请表,提交相关附件(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上传,学院(承担单位)审查通过后,学校将验收申请提交省科技厅。承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产业技术开发等项目,请参照省科技厅要求,提交相关验收的材料,报校科技处审查,并组织验收。
2、承担福州市科技局项目到期未完成的项目,请抓紧与福州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联系办理项目结题。否则影响学院新申报2015年度福州市科技局的项目。
3、另外我校承担各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福建省科技厅合作项目等各部门委托或合作项目,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请抓紧办理结题工作;若项目按项目下达单位的验收结题的,请将项目准予结题的通知或通过验收的材料,报校科技处审核,并结题归档。
4、要求本批2014年度到期(或超期)项目,请于2015年5月10之前办理完成。各学院(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汇总报送校科技处。
5、校科技处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 email:kych@fzu.edu.cn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3;
校科技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