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高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以下3类:海洋生物产业项目、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学院、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其中化学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除上述两个学院外,其他每个学院、单位可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上述推荐项目数指海洋生物产业项目、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类项目合计推荐数)。
3、报送形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与《2015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其中1份需学院、单位分管科研的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签字并盖学院、单位公章)交学院、单位汇总后与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交至校科技处。申请人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光盘外壳标明申请人姓名)随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学院或单位需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送给校科技处。
4、涉及技术研发内容的项目需提供近期的科技查新报告。
5、由于项目申报需经省教育厅推荐,本次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6、校科技处联系人:
(1)海洋生物产业项目、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联系人
江建锋 电话:22865524 邮箱:jjf@fzu.edu.cn
校科技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