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申报。
具体的申报要求,请参照国家科技部网http://service.most.gov.cn;通知(通告栏)中的说明,及各领域的《申报指南》。
学校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注册
1、在国家科技部申报中心已注册的申报人员,无需再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的注册。
2、首次申报科技部项目的未注册申报人员,需到校科技处注册(地点北楼东313室),其中:申请“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领域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注册时间截止在2015年12月7日,申报其他领域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时间截止在12月25日。
二、        各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11日17:00)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4、新能源汽车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6、七大农作物育种(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三、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提交后,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项目建议书》。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议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报校科技处,学校盖章后,寄送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项目建议书通过形式审查后,参加初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进入复评的项目;进入复评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2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进入复评的项目申报书通过形式审查后,参加网络视频评审。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2、申报除“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外,其他各专项于2016年1月3日前,(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项目申报书》报校科技处,学校盖章后,按领域(或专项)报送。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邮箱:kych@fzu.edu.cn.
  地点:校行政北楼东313室
附:
1、福建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校 科 技 处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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