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鉴于第一批申报项目,我校主要参于兄弟单位进行申报项目,根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需先订立“国家重点专项项目联合申请协议”的事项,现有关事项如下:
1、申报过程中,订立《国家重点专项项目联合申请协议》 我校(福州大学乙方)盖福州大学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申报项目负责人签字。 订立的“联合申请协议”中,需提供1份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的,做为学校审批留档。
2、订立《联合申报协议》定每周二、周五上午受理盖校章,其他时间不受理盖章。
3、我校作为申报单位的项目或课题(由福建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课题组应组织省内、外在所申报的领域有优势(或领先)3-5单位组成申报课题组,进行项目(课题)申报。省科技厅不受理单个小课题申报。
4、以上我校主持申报的课题,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于3月26日之前到校科技处完成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注册和申报项目注册。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邮箱:kych@fzu.edu.cn.
校 科 技 处
2016年3月21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6年4月6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于2016年4月13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国家对口重点专项管理专业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陈昭君;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二)“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陈昭君;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三)“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喻燕萍;联系电话:0591-87883255。
(四)“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喻燕萍;联系电话:0591-87883255。
(五)“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
发”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1299。
(六)“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王伯玱;联系电话:0591-87883248。
(七)“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3286。
(八)“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林秋;联系电话:0591-87303538。
(九)“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周林平;联系电话:0591-87881102。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