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0-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接福建省科技厅闽科计〔2006〕5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科技人员编写项目建议书。要求项目建议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在省科技厅申报网((网址http://xmgl.fjkjt.gov.cn),提交。联系人:陈宪荣、电话:87893109附: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通知2、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选题表校科技处2006年10月15附: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通知时间:2006年10月10日来源:计划处 闽科计〔2006〕5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17个重大专项,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动态调整,滚动实施;突出重点,力求突破”的管理机制,现就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式根据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重大专项分为专项和专题两个层次,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征集主要是围绕科技发展规划的17个重大专项,针对专题项目进行征集。储备库项目的征集常年不间断受理申报,以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根据项目征集情况,省科技厅适时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审,对于成熟的项目,及时组织可行性论证,列入相关重大专项。使重大专项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一个平台,不断凝炼重点方向,力求有所突破。二、征集要求(一)对项目的要求重大专项优先支持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其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重大专项的实施鼓励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创新,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坚持创新与产业化并重,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应围绕“自主创新、技术突破、产业带动”的原则,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从而培育、带动我省重点产业发展。2、开展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3、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瓶颈问题的关键共性技术。项目投入规模应在数百万元以上,项目执行期为2-4年,并在《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选题表》(见附件)范围内。(二)对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工作良好,没有两项以上(含两项)到期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项目。3、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两项。三、征集程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选择项目类型“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并选定指南代码,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由设区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网上审查推荐。暂不需要打印报送纸质的申报材料。四、2006年项目的评估、评审时间安排今年将于10月底组织一批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的评估、评审。欲参与本批评估、评审的项目应于10月31前完成网上提交和推荐。省科技厅《关于征求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业部分)项目建议的通知》(〔2006〕闽科高便字44号)发出后,已于9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的项目,将纳入今年10月底的评估、评审,不必重复申报。附件:科技重大专项储备库项目选题表二00六年十月九日主题词:科技项目征集通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06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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