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荐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联系人:陈丽贞电话:22865525校科技处2008年10月8日关于推荐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08]9号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省(市)教育厅(教委):为及时宣传中国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鼓励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对提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推动高等学校的科技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获得了较高的声誉。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之间。二、填表要求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2、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moe.gov.cn/edoas/kejiwei/index.htm,在“工作文件”栏目中下载。3、以直属高校名义或省(市)教育厅(教委)推荐的项目,高校科技处或省(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处还应将所有推荐项目汇总成表(见附件2),制成书面(请加盖学校或教育厅公章)、电子两种文档。4、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各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申报推荐的项目。三、推荐程序及期限1、项目以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的名义推荐,请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每校或每省(市)教育厅(教委)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由科技处汇总后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应包括上述填表要求所列全部内容,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报送。操作方法请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2、“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08年10月10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3、鉴于2008年度科技委全会拟于2008年12月中下旬召开,教育部科技委受理推荐项目的最后期限为2008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08年度科技委全委会召开前(12月10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四、其它事宜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邮编:100816联系人:牛一丁陈丁华朱小萍联系电话:010-66096943,66096763,13501089246传真:010-66020784E--mail:kjw6763@moe.edu.cnkjw6933@moe.edu.cn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2008年9月17日附件: 1.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2.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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