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
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点击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
28910.htm
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点击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0xmzn
/index.html
(下载网址:http://cmcs.fzu.edu.cn/attachments/2010/07/1_201007102232323e1v0.asp)。
二、工作进度安排
申请书初审:项目申请人下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
2010年2月28日之前交到院科研办。 正式版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两
份(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别在基金委要求的份数基础上加一份,均要求原件)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
2010年3月10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我处。
三、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 基金委于2009年12月14日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项目管理办法(详情见基金委网
站),请项目申请人认真查阅相应的管理办法;
3、基金委于2009年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因此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较往年有较大不同,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
学部将使用新的申请代码;
4、 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的,我处将不予接收。
四、校科技处联系人: 邱启荣 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校科技处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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