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31 浏览次数:
1.请各研究生任课教师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看课表。
2.请任课教师将授课计划于开学初8月31日内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便研究生处督导组检查。
3.任课教师于本学期第一周内将成绩单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三份签好字,连同试卷(按各学院学号顺序)上交教学办。以便教学办汇总上交研究生处。过期上交要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报告。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