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缴纳2011年第三季度党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8-26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书记:

1、请各党支部书记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之前将本支部第二季度党费交党委办公室吴老师处。

2、教工党支部党员党费已按2011年5月工资重新计算,请教工党支部书记按照新计算的党费收缴本季度党费。

 

 附:党费收缴工作规范。

  1、党费收缴工作务必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0号前上交至党委办公室;

  2、每半年上交《收缴党费情况登记及公示表》(注意:统一格式、签字及落款);

  3、收到党委开出的党费收缴收据(党委盖章),按照规范填写工作手册中党费收缴情况,并黏贴收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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