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缴纳2014年第三季度党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01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请于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之前将本支部2014年第三季度党费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党费收缴工作规范。

  1、党费收缴工作务必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号前上交至党委办公室;

  2、收到党委开出的党费收缴收据(党委盖章),按照规范填写工作手册中党费收缴情况,并粘贴收据;

  3、请及时做好党费公示表的登记工作,空表详见附件,每半年上交《收缴党费情况登记及公示表》(注意:统一格式、签字及落款)。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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