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转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四届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机关各部处:

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是由付贤智院士捐助设立,旨在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争先创优,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脱颖而出,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的突出业绩。现将第四届“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包括辅导员)等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2.热爱本职工作,品德高尚,作风端正,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奖励办法

根据《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实施办法》(福大人〔2012〕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每年奖励20人,每人奖金1万元人民币,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三、推荐方式

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见附件2,需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提交“主要业绩”栏所列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需学院初审后加盖骑缝章)。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机关各部处汇总申请材料,为每位申请人出具书面《推荐报告》,并汇总《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如申报人数超过1人,请进行推荐顺序排名),于2015年6月16日前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相应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

联系人:吴红珊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实施办法》

2.《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

3.《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

\r
上一篇
下一篇
Baidu
sogou